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配备初级、中级结构、建筑、房地产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等专业工程职称证书四级要5名、三级要10名、二级要20名、一级要40名(四)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合作开发建设的,其开发经营业绩可按股权或投资比例分别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业绩。